近期国家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申请行为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利申请质量排查工作,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向各省市发出专利申请相关问题通报,要求各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请人提交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单位、个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认真核查。
我司高度重视此次核查,为确保后续专利质量,避免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现对申请人与我司进行专利申请委托时的交底书及其委托手续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有实物的可以提供设备照片,并进行功能、工作原理的介绍;
2、如果有设备已经销售出去的,可以提供相关的销售合同等;
3、没有实物的,可以文字描述其工作原理,工作过程,用途,具体说明一下该专利不是简单问题复杂化;
4、没有实物的,如果有3D渲染图也可以,批注演示一下其工作原理、用途等;
5、如果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也可以提供一下;
6、文字描述说清楚为了什么目的,研发了什么,其功能、原理等。
同时,申请人和代理人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非正常申请通知书,也可以按照上述建议进行答复。